发布时间:2022-02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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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条件
县区级范围内申请人提出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,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
1、有营业执照(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当覆盖食品销售、餐饮服务)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;
2、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、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、销售、贮存等场所,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,并与有毒、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;
3、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、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,有相应的消毒、更衣、盥洗、采光、照明、通风、防腐、防尘、防蝇、防鼠、防虫、洗涤以及处理废水、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;
4、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;
5、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,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,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、不洁物;
6、法律、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,还应当符合其他规定。
申报材料
1、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
2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
3、餐饮场所平面布局图
4、操作流程
5、设备清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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